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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浏览:      点赞:      来源:      作者: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资源“向优质生源倾斜”、“向高培养能力导师倾斜”的指导思想,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的同时,坚持能力和知识并重。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考核,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工作环节

1.复试对象

参加2023年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

2.资格审核

报考导师根据“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参照附表1,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填写附表2,导师签字学院留存。

附表1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满分

评分标准

备注

科研能力

50

(1)一区TOP SCI论文:50分/篇(2)一区SCI论文:45分/篇

(2)二区SCI论文:35分/篇

(3)三区SCI论文:25分/篇

(4)四区SCI论文、EI正刊期刊论文、授权发明专利:15分/篇

(5)核心期刊论文:10分/篇

(1)科研能力成绩累加直至满分50分为止。

(2)SCI分区以中科院升级版分区为准。

(3)共同一作按排名第一占70%,排名第二占30%计算分数。

(4)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按100%打分。

(5)科研论文发表时间应为2020年以后(含);专利授权时间应为2018年以后(含)。

英语水平

15

英语六级≥425分、英语4级≥480分、雅思(IELTS)≥6.0分或托福(TOEFL)≥90分

满足其他外语水平条件者不得分

学科背景

25

主要考察考生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专业、工作背景与报考研究方向的相关性,毕业院校,攻博研究计划书等


其他成绩

10

硕士成绩、主持项目、获奖情况等


附表2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

学院:专业:导师签字:

序号

考生报名号

考生姓名

科研能力

英语水平

学科背景

其他成绩

总成绩

导师组内排名

(排名/总人数)










3.复试方式

综合考核

考试时间及方式:2023年4月1日上午10点,校内现场考核

地点:生物医学工程学院408会议室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min,综合考核总分按100分计。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如下:

(1)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同时了解掌握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采取口语介绍和问答。

(3)综合素质考核(7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采取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15min),汇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英语水平)、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汇报等。

专家提问10min

(4)专业能力考核(20分)

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

专家提问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抽取相关专业2-3道试题,学生选择2道题进行笔答,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

本学院进行面试时应将程录制考核环境及考核过程,录像由学院留存备查。

4.录取原则

①学院将按照学科招生计划,综合考虑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以及指导教师。

②指导教师招生人数的确定:

各培养单位在同一学科内对博士生导师按培养能力进行排序(须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培养能力高的导师优先招生,培养能力低的导师可暂停招生或隔年招生。具体名额按校研究生院的规则执行。

③各培养单位应遵循以上录取原则,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统筹安排导师的招生人数,录取总数不能超过各学科的招生计划。同时,同一学科录取的定向(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计划的10%,且不超过2名。在确定录取名单时,须标明“定向(在职)”、“非定向(全脱产)”。培养单位应考虑本校在岗教师优先录取为定向(在职)博士生。

④4月20日之前,录取为非定向(全脱产)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招办;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三方协议书。过期未转入或未签订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我校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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