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对外开放管理办法

时间:2019年09月26日     浏览:      点赞:      来源:      作者:

一、实验室开放管理总则

1.开放内容

(1)实验课期间对学生开放;

(2)实验结果不好,学生要求重做,经实验中心批准同意,可以开放;

(3)学生预习了解仪器使用方法,可以开放;

(4)共享仪器设备对本校本科生在规定的耗材范围内免费开放,对其他使用者收费开放;

(5)课程以外的创新创业实验对本校师生预约免费开放,对其他使用者预约收费开放;

(6)对参观者预约开放。

2.开放时间

一般为上午8:30~下午5:30。特殊情况(如: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开发性的实验)可延迟到22:00。

3.预约制

除课程安排外,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制度。

4.登记制

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5.值班制

实验室开放时,课程实验必须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场;非课程实验必须确认实验人员能力和资格。

6.清洁卫生制

实验完毕后,实验者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台桌、地面都要清洁归位,经实验室管理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7.遵守实验室其他管理规则。

二、开放实验管理规则

1.开放实验的课题和实验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由学生自主设计实验方案,经任课老师认可后方可实施,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资料,作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2.开放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学生实验需在所在实验室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学生按班级和学号分组,组长负责。实验所需设备及耗材需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领取,用完应及时归还。

3.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工作。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完成安全培训,获得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签订安全承诺书,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等实验结果。实验室要做好成果收集和对优秀成果、作品、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5.遵守实验室开放总则。

三、学生预习及重做实验管理规则

1.学生在实验课前了解仪器设备的结构及使用方法时,必须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在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触摸动用任何仪器设备。

2.实验课结束后,实验结果不理想的学生可以提出重做申请,重做时也要做实验记录,在实验室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完成;重做实验的结果与原始结果都必须记入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成绩应根据对两种结果讨论的情况给予评定。

3.遵守实验室开放总则。

四、共享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在使用仪器设备之前必须了解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2.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经检查,若因使用不当而损坏,则按相关规定进行的处理。

3.遵守实验室开放总则。

五、经预约,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积极迎接来访学生、各兄弟院校、海外来宾及有关专家学者参观考察和指导,热情解说及相互交流学习。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二零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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