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浏览:      点赞:      来源:      作者: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

研[2019]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学期开学,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课程开课、学期注册及助研津贴发放等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课程开课的相关事宜

1.公共课开课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开课安排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查看,按时上课。

2.专业课开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关于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开课及报送硕士专业核心课程课表的通知》(研﹝2019﹞2号)文件要求,做好专业课开课相关工作。

二、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相关事宜

学校已为2017级在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购买了实习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为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8月31日),请按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8﹞24号)的相关规定安排专业实践工作。

三、关于研究生学期注册的相关事宜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研﹝2018﹞23号),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按学校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请通知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学期注册情况。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学年不欠费的研究生,请及时到所在培养单位完成学期注册。

2.生源地贷款未成功的研究生,请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缴费,同时联系研究生院完成系统操作,并到所在培养单位完成学期注册。

3.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并完成学期注册,方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四、关于201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的相关事宜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在硕士第四、五学期发放,发放期限十个月。”201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将从3月份开始发放。

请通知研究生导师,对于学习和科研工作不认真的研究生,导师可以提出终止该研究生助研岗位的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审核,务必于3月1日前将审核同意、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报研究生院(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3办公室)备案,学校将取消该生助研岗位津贴。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6010370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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