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工作安排
(一)就业手续程序
1、到本学院学工办领取就业协议书、推荐表;
2、登录“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填写联系方式。
注意:基本信息重点核对生源所在地。生源地所在地是毕业生基本信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毕业生选择回生源地,生源地信息将直接影响《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去向及户口、档案的迁转。如信息有误,本科生请到教务处更改,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更改。
生源地的界定:本科生生源地是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研究生生源地分两种情况。情况一:入学前未参加工作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情况二: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其生源地为研究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3、办理签约、升学、回生源地等就业手续。
(二)就业信息发布平台
太原理工大学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http://jiuye.tyut.edu.cn
(三)就业综合管理系统端口
http:// 202.207.247.38:8019/student/login.aspx
(四)就业手续办公地点及办理时间
1、地点:生物医学工程学院404学工办;
2、办理时间:周一。
二、常见就业手续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
1、 签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并盖章;
(2)登陆学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就业综合管理系统”;
(3)“毕业去向”选择“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并输入签约单位相关信息;
(4)选择“报到证签往” 分两种情况:①如单位可以解决户口,“报到证签往”选择“用人单位”,并填写派遣单位名称(部分单位要求报到证派遣至上级单位或人才市场,请与用人单位核实名称后再录入);②如单位不解决户口, “报到证签往”请选择“生源地”,学生需联系单位出具《同意报到证派遣至生源地的证明》,并导出《回生源地申请书》。
(5)持协议书等就业材料到学院学工办审核、盖章、留存材料。
(6)学院到就业中心办理审核、盖章等手续。
(7)学院将学生、用人单位留存协议返还学生本人。
2、签约手续常见特殊情况:
(1)手续不全:签约单位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无锡、杭州、厦门、广州、珠海、清远等,如毕业生的生源地非以上城市,除协议书外,还须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门开具接收函,报到证方可派遣至用人单位。未出具接收函者,视为“手续不全”,报到证不能派遣至用人单位。
(2)已签约,但单位不解决户口:报到证只能派遣至生源地,除协议书外,还须单位出具《同意报到证派遣至生源地的证明》,就业综合管理系统录入信息时:“报到证签往”选择“生源地”。
3、录入信息注意事项:
(1)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报到证须派遣至用人单位):①部分单位要求报到证开至上级单位、下级单位或人才市场,请先与签约单位核实清楚再录入;②单位名称请严格按照公章录入,切勿加上人事处、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字眼;
(2)签往单位所在地:录入单位解决户口的地址。
注意:①部分单位协议书盖总公司的章,但落户地和工作地为分公司;②实际工作地与落户地不在同一地点:此类情况请与单位核实清楚再录入,“签往单位所在地”录入落户地地址。
(3)户籍迁入地:指单位解决户口地址,请与签约单位核实后再录入。如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此栏可不用填写。
(4)如录入数据时出现无法录入或无法提交等问题,请更换浏览器模式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
(二) 升学
1、情况一:档案须调至升学院校
(1)材料:
升外校:①升学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左上角注明:姓名、学号、学院、专业、毕业时间);②空白就业协议书(保研学生除外)。
升本校:①空白就业协议书(保研学生除外)
(2)办理流程:
备齐以上材料→ 登录“就业综合管理系统”→ “毕业去向”选择“升学”→ “档案是否调至升学院校”选择“是”→“报到证签往”选择“升学”→输入升学院校信息→学院学工办审核
注意:
① 已签约或丢失协议书,须先办理解约或挂失手续再办理升学手续;
②出国出境继续深造的同学,毕业去向请选择“出国出境”(切勿选择“升学”),报到证签往选择“回生源地”。
2、情况二:档案不去升学院校
(1)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回生源地申请书》
(2)办理流程:
备齐以上材料→登录“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毕业去向”选择“升学”→ “档案是否调至升学院校”选择“否”→“报到证签往” 选择“生源地”→导出《回生源地申请书》→学院学工办审核。
注:如与用人单位签约,且单位接收户口和档案,须将报到证派遣至用人单位(户口和档案迁至用人单位),毕业去向请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 “报到证签往” 选择“用人单位”。
(三)回生源地
除以上情况外,其余毕业生(包括:出国、预征入伍、项目、灵活就业、待就业等)统一办理回生源地手续。
办理流程:
登录 “就业综合管理系统” →“毕业去向”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到证签往”选择“生源地”→导出《回生源地申请书》→学院学工办审核。
提醒: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已就业或升学,请配合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材料包括单位证明、调档函、劳动合同复印件、接收函、录取通知书等),并将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或班主任。
三、日常业务管理:
(一)协议书管理
1、发放:一式三份,实名制发放。定向生、保研学生不发。
注: 因9月初保研数据尚未确定,除定向生外,其他学生先行发放,待10月中旬保研数据确定后,再收回保研学生协议书。
2、污损或填错:携带原协议书直接到就业中心更换。
3、解约:携带单位解约函、原协议书、《协议书违约换发申请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可下载),到就业中心办理,解约手续每人只可办理一次。
4、遗失:携带《诚信承诺书》、《遗失情况说明》、《就业协议遗失补办申请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可下载),经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到就业中心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信息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公示两周且无异议者可补发。
5、邮寄协议书查询:登录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进入 “就业综合管理系统”,如显示“您的协议书已到,请及时领取”字样,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领取。领取地点:生物医学工程学院404学工办。
(二)推荐表管理
1、《推荐表》由学校统一印制,一人三份。择业阶段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因此《推荐表》 是毕业生在择业阶段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一般根据《推荐表》有关内容了解毕业生的基本情况。
2、 填写《推荐表》务必如实、清晰、美观,《推荐表》需妥善保存,以备求职时使用。
3、定向生、保研学生不发。
4、推荐表污损、填错或需补领,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院学工办领取。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